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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支持推动信息、生命健康、科技研发、文化创意服务业中发展前景好、示范带动作用强的产业化项目,有利于促进模式创新、业态创新、产品创新、管理创新等公共服务平台。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及条件
1.在上海市工商注册登记,税务征管关系在我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制度健全,信用记录良好,无违法违规行为;
2.申报单位2019年度销售收入一般为500万元以上(不可使用合并报表);
(二)申报项目要求
1.申报项目需符合项目支持目录(详见附件1)要求;
2.申报项目需在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7月31日期间投入并完成实施;
3.在规定建设期内,申报项目投资不低于300万元,投资结构合理,投资内容应与项目内容匹配;
4.申报项目投资应主要用于设备购置安装、软件开发、技术转让、人员培训、系统集成、设计咨询、研发测试、资质认证、建设期利息等。其中:用于固定资产购置和软件购置(需入固定资产等资产类账)的投资额占项目总投资额的比重不能低于20%;
5.同一申报单位最多可申报一个项目。
三、支持标准和方式
对于重点和优先类行业的企业,经综合评定,可给予不超过项目总投资20%的补贴,单个项目补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对于鼓励和培育发展类行业的企业,经综合评审,可给予不超过项目总投资30%的补贴,单个项目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重点保障企业或“专精特新”企业可予优先考虑支持。
四、主管部门
徐汇区商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