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乌鲁木齐地区注册登记的各类型企业(历年已获得创新型试点企业或创新型企业的除外)。 二、申报创新型试点企业的条件 具有独立经济实体、设有相应研发机构的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主导产品,技术水平在全市同行业居先进地位,拥有健全的技术开发组织机构以及创新组织管理机构、企业文化和企业创新激励机制、财务管理制度等。 三、政策优惠 颁发“乌鲁木齐市创新型试点企业”认定文件、牌匾。 四、主管部门 市科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