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注册时间要在一年(365天)以上;
(二)企业要有自主知识产权。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科技人员占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少于10%。
(五)近三年研发费用总额/同期销售收入总额比例符合要求。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二、政策亮点:
(一)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质
(二)税收减免
(三)政府资金补贴
三、主管部门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四、联系方式
四川省生产力促进中心 胡涵涵 金攀静 雷林 周乐瑶
(028)68107837 68107839 681078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