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南宁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有自主研发经费投入和研发活动,且研发经费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已向税务部门进行纳税申报并享受了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规模以上企业需完成统计部门研发经费投入报统工作。 二、政策优惠 (一)基础奖补。按企业上一年研发经费支出额分段核算、累计奖补。年度内单个企业基础奖补额不超过300万元。 (二)瞪羚奖补。对通过广西瞪羚企业认定或进入南宁市瞪羚企业培育库,最高100万元。 三、主管部门 南宁市科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