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生物制造、前沿生物技术、主动健康和人口老龄化科技应对、中医药现代化、常见多发病防治研究、病原学与防疫技术体系研究、生物与信息融合(BT与IT融合)、生物安全关键技术研究、生育健康及妇女儿童健康保障、诊疗装备与生物医用材料、长江黄河等重点流域水资源与水环境综合治理、战略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社会治理与智慧社会科技支撑、国家质量基础设施体系、基础科研条件与重大科学仪器设备研发。
二、申报资格要求
1. 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和参与单位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前,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国家机关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
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参与单位以及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申报单位同一个项目只能通过单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2. 项目(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1962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3. 项目(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课题)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项目(课题)。
4. 项目(课题)负责人限申报1个项目(课题);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的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项目(课题),课题负责人可参与申报项目(课题)。
三、主管部门
科技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