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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须为工商注册和税收户管地均在浦东新区,财务管理规范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根据不同资助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申报。申请人为户籍或工作单位在浦东新区的个人的,仅可申报中国发明专利资助。
二、申报要求
(1)专利申请(权利)人必须是专利第一申请(权利)人,且请求书上申请人地址(证书上权利人地址)在浦东。
(2)中国发明专利资助须为2019年1月1日(含当日)以后授权的专利。
(3)国外发明专利资助须为2019年1月1日(含当日)以后授权的专利;国外发明专利年费资助须为2018年1月1日(含当日)以后授权的专利。
三、政策优惠
(1)中国发明专利资助。对发明专利获得授权后,给予一次性每件4000元的奖励。
(2)国外发明专利资助。对国外发明专利获得授权的,给予一次性奖励每件10万元;对国外发明专利授权的,自授权之日起,给予连续六年50%的年费资助。
对一个单位,上述国外专利年资助总额不超过200万元。
四、主管部门
浦东新区知识产权局